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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品房不合格可退货

2000-11-08 来源:生活时报 陈秀爱 陆建军 我有话说

上海市建委主任张惠民近日说,消费者买了质量不合格的房子可以退货,而历史遗留的住宅质量问题将于明年底前全部解决。

张惠民说,如同消费者在商店里买家电一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可以退货。列入全市重点解决的84个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目前已解决了61个,其余23个将在明年底前全部解决。目前上海住宅质量验核一次合格率是98%,今年可望提高到99%,今后要达到100%。

张惠民对合格房的标准作了解释:按照新规定,多层住宅的最终沉降量控制值为20厘米,偏心距(房子的偏度)控制在千分之十五以内,住宅的单体长度限制在55米。他还透露,本市今年首次出现了售出房的数量大于竣工房的情况。

11月1日,上海市出台确保住宅建设质量的五大措施,杜绝不合格住宅产品上市。这是上海市推进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法制化长效管理,为居民购买“放心房”提供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九五”期间,上海新建住宅数量激增,虽然绝大部分住宅质量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同时也有部分住宅存在不同的质量通病。

此次本市出台的包括“健全市场调控、政府质监、质量责任、法制保障、技术支撑”等在内五大保障体系,将全面增强住宅建设宏观调控能力,为确保质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对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期考核,落实建设和使用各方的责任;完善建设单位住宅质量全面负责体制,向用户提供合格住宅并落实住宅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和维修;拟定有关本市住宅建设质量监控和管理的实施性文件;积极开发和推广系统、成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之成为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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